10-242014
关于做好2014年度年终工作的通知
集团所属各公司、各部门:
     为总结2014年度各项工作,同时根据生产经营形势和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,明确2015年的工作思路,动员全体员工以更加昂扬的斗志,同心同德,攻坚克难,继续推动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。根据总裁办公会议的部署和安排,现就做好2014年度年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,请遵照执行:
     一、狠抓工作落实,确保完成任务。各公司、各部门要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目标,认真进行排查梳理,对至今尚未完成的工作,要客观地分析未能完成的原因,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排出倒计时表,全力冲刺,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。
    二、客观回顾2014年,精心谋划2015年。各单位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14年年度总结工作,客观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成绩,查找问题和不足,研究2015年工作重点和思路,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,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,形成的书面材料,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,确保总结全面、完整、准确。请各单位于2015年1月1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的书面材料。
     三、严格内部管理,树立良好形象。
     1、严格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和公务用餐管理的通知》(博瑞控股【2014】20号)要求执行,各公司车辆由集团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,各公司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。要把公司车辆管理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,切实抓出成效来,并且要常抓不懈。
   2、在来客接待用餐管理上,要从严控制,坚持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,努力使接待费用明显下降。公务接待用餐一律安排在博瑞集团所属的博轩餐饮、百汇酒店这两家酒店。
     3、实行禁酒令,集团所有员工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的中午饮酒。
     4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,严肃认真做好上下班指纹考勤或签到工作。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值日制度。
     5、严禁上班时间利用电脑玩游戏、看影视、观球赛、炒股以及与工作无关的聊天等,各公司要组织人员不定期巡查。
     6、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,公司最高领导为第一责任人,分管领导具体负责,办公室指定专人做具体工作,值日员工负有安全保卫责任。
     四、实行会计统一核算制度,强化财务监管。
为进一步加强集团管控,确保资金的安全、规范、高效,提高资金的利用率,集团决定所属全资、控股公司的会计集中办公。这是一项创新的工作,各公司要统一思想,积极支持这项改革,确保顺利推进。
     五、开展年度考核,进行先进评选。按照《浙江博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考核实施细则(试行)》(博瑞控股[2012]19号)要求,认真制定详细的考核工作计划,严肃认真地做好今年的考核工作,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和考核结果。同时,要结合考核结果,积极开展评选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的活动,通过表彰先进,淘汰后进,激励广大干部、员工加倍努力地工作,真正实现人员能进能出、职位能上能下、待遇能高能低。
    六、规范劳动管理,做好离退休工作。加强员工信息管理工作,规范员工花名册,人员进出必须及时登记,建立全面、详细的人员管理档案。各公司要认真检查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,对于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必须及时通知签订,实现保险全覆盖,规避企业风险。同时,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员工离职退职工作的通知》的规定,认真做好离退职员工的离退职、交接等手续,并及时将离职退职员工名单报送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
10-152014
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和公务用餐管理的通知
集团所属各公司、各部门:
     为严格内部管理,全面落实《关于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的意见》,认真抓好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工作,根据集团公司董事长的指示,经总裁办公会议研究,现就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、公务用餐管理等工作提出如下要求,请集团所属各公司、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。
一、公司车辆管理
1、各公司车辆由集团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,各公司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。为便于监督管理,各公司车辆由集团公司统一安装GPS定位仪,车辆使用人必须保证GPS定位仪始终开启。
2、严禁公车私用。公司车辆只限于公务活动用车,上下班严禁公车接送,下班时车辆统一停放在集团公司停车场(不在递铺的公司必须停放在本公司内),上班后方可动用公司车辆。如工作时间以外确因公务需要动用公司车辆的,必须事先向集团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,按公务用车出车规定履行审批手续。
3、公务用车出车审批。县内用车由各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,县外用车由用车人先向本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,再由各公司办公室向集团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,由集团公司办公室指定专人审核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,凭集团公司办公室签发的“车辆派遣单”方可用车。不按规定审批或未经批准擅自用车的,一经发现,用车人必须按行驶公里数以每公里3至5元计算,向公司缴纳租车费。
4、公车用油规定。实行一车一卡制度,统一油卡(油卡需加密)加油,油卡充值后,必须到集团公司办公室统一登记,并由集团公司办公室指定人员签字后,才可按费用报销审批程序审批并予以报销。未经集团公司办公室指定人员签字确认,财务人员必须拒绝付款;如予以报销的,追究财务人员责任(作为违规报销经费,按实际报销金额从经手的出纳人员工资中扣还。下同)。
5、车辆的清洗、保养、维修、装潢等,应先向办公室车辆管理员提出申请,核准后方可到集团公司招标确定的店铺进行,非指定店铺的费用发票,财务人员必须拒绝支付。
6、车辆保险和验审由办公室主任负责,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具体办理。
7、违反交通规则遭受罚款处罚后,由驾驶人自行承担,公司不准报销相关款项。
8、外单位借车,或确因需要为私人目的借用公司车辆,应填写“用车申请单”,并注明“私用”,经各公司办公室主任核实,再由各公司办公室向集团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,由集团公司办公室指定人员审核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出借,其他任何人不准私自出借。私用时违反交通法规或发生事故而导致损毁、失窃等,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费用由使用人负责。
二、公务用餐管理
1、公务用餐要从严管理,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,努力使接待费用明显下降。
2、公务接待用餐一律安排在博瑞集团所属的博轩餐饮、百汇酒店这两家酒店(特殊情况且费用在300元以下的公务用餐可安排县城以外的农家乐)。各公司要将可签单人员的名单提供给上述两家酒店,签单人员在签单时要注明接待对象等信息。酒店每月要向集团公司董事长提交各公司的公务用餐情况报告。
3、博轩餐饮、百汇酒店要主动与集团所属各公司对接,努力提供优质服务,给集团所属各公司以最优惠的价格。
4、各公司财务人员要严格把关,除上述两家酒店的餐饮发票(上述第2条规定的情况除外)一律拒付,否则,追究财务人员责任(同第一条第四点规定)。
三、实行禁酒令
1、严禁集团所有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的中午饮酒。
2、接待特别重要客户,事先向集团分管行政副总裁报告,经同意后方可饮酒,但严禁酗酒。
3、违反上述规定,第一次予以批评教育,取消本人年度评先进资格;第二次予以全集团通报批评并扣除奖励工资500元;第三次予以辞退。
本通知自2014年10月20日起执行。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0一四年十月十五日
10-152014
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和公务用餐管理的通知
集团所属各公司、各部门:
     为严格内部管理,全面落实《关于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的意见》,认真抓好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工作,根据集团公司董事长的指示,经总裁办公会议研究,现就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、公务用餐管理等工作提出如下要求,请集团所属各公司、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。
一、公司车辆管理
1、各公司车辆由集团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,各公司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。为便于监督管理,各公司车辆由集团公司统一安装GPS定位仪,车辆使用人必须保证GPS定位仪始终开启。
2、严禁公车私用。公司车辆只限于公务活动用车,上下班严禁公车接送,下班时车辆统一停放在集团公司停车场(不在递铺的公司必须停放在本公司内),上班后方可动用公司车辆。如工作时间以外确因公务需要动用公司车辆的,必须事先向集团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,按公务用车出车规定履行审批手续。
3、公务用车出车审批。县内用车由各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,县外用车由用车人先向本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,再由各公司办公室向集团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,由集团公司办公室指定专人审核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,凭集团公司办公室签发的“车辆派遣单”方可用车。不按规定审批或未经批准擅自用车的,一经发现,用车人必须按行驶公里数以每公里3至5元计算,向公司缴纳租车费。
4、公车用油规定。实行一车一卡制度,统一油卡(油卡需加密)加油,油卡充值后,必须到集团公司办公室统一登记,并由集团公司办公室指定人员签字后,才可按费用报销审批程序审批并予以报销。未经集团公司办公室指定人员签字确认,财务人员必须拒绝付款;如予以报销的,追究财务人员责任(作为违规报销经费,按实际报销金额从经手的出纳人员工资中扣还。下同)。
5、车辆的清洗、保养、维修、装潢等,应先向办公室车辆管理员提出申请,核准后方可到集团公司招标确定的店铺进行,非指定店铺的费用发票,财务人员必须拒绝支付。
6、车辆保险和验审由办公室主任负责,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具体办理。
7、违反交通规则遭受罚款处罚后,由驾驶人自行承担,公司不准报销相关款项。
8、外单位借车,或确因需要为私人目的借用公司车辆,应填写“用车申请单”,并注明“私用”,经各公司办公室主任核实,再由各公司办公室向集团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,由集团公司办公室指定人员审核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出借,其他任何人不准私自出借。私用时违反交通法规或发生事故而导致损毁、失窃等,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费用由使用人负责。
二、公务用餐管理
1、公务用餐要从严管理,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,努力使接待费用明显下降。
2、公务接待用餐一律安排在博瑞集团所属的博轩餐饮、百汇酒店这两家酒店(特殊情况且费用在300元以下的公务用餐可安排县城以外的农家乐)。各公司要将可签单人员的名单提供给上述两家酒店,签单人员在签单时要注明接待对象等信息。酒店每月要向集团公司董事长提交各公司的公务用餐情况报告。
3、博轩餐饮、百汇酒店要主动与集团所属各公司对接,努力提供优质服务,给集团所属各公司以最优惠的价格。
4、各公司财务人员要严格把关,除上述两家酒店的餐饮发票(上述第2条规定的情况除外)一律拒付,否则,追究财务人员责任(同第一条第四点规定)。
三、实行禁酒令
1、严禁集团所有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的中午饮酒。
2、接待特别重要客户,事先向集团分管行政副总裁报告,经同意后方可饮酒,但严禁酗酒。
3、违反上述规定,第一次予以批评教育,取消本人年度评先进资格;第二次予以全集团通报批评并扣除奖励工资500元;第三次予以辞退。
本通知自2014年10月20日起执行。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0一四年十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