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团所属各公司、各部门:
为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中的各类风险,保障公司健康发展,根据集团公司半年度工作会议精神,现就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充分认识经营风险防控的意义。
市场经济某种程度上就是法制经济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,国家的法律、法规越来越齐备,虽然在民事(经济)活动中存在有“法无禁止皆可为”的原则,但条件不成熟、程序不到位容易造成事倍功半甚至形成僵局的风险。同时,也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于初级阶段,各类经营主体良莠不齐,社会诚信度不高,经营活动中的风险无处不在。从一定意义讲,企业面临的最大风险主要是法律风险,风险也意味着损失。为此,各公司所有员工特别是各公司的班子成员和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,要健全相应工作机制,在谋划、开展相关工作时,一定要全面了解法律、法规有什么具体要求,注意防范可能的风险,尽可能地把控风险,防患于未然。
二、全面落实经营风险防控的法治精神。
一要把好决策关。在作出决策特别是公司重大决策前,参与决策的工作人员应充分了解条件是否具备(可行性),不具备的能否创造条件。要向公司法务部、财务部作专题咨询,全面了解法律法规、税务、财务等方面的风险是什么(不可行性)。向决策者(领导)汇报时,要全面汇报,做到知无不言。决策者要善于听取意见建议,特别是不同的意见建议。重大决策一定要集体商议,做到集思广益、慎重决策。
二要把好合同关。除小额交易和商业习惯不需要签订合同外,其他一定要签订合同。对合同条款要吃透精神,不能盲目。对吃不准的内容,事先一定要与公司的法务人员商讨,涉及价格的还要经集团审计部审核同意。要注意按照合同和法律的要求履行合同,不能合同归合同,做归做,搞两张皮。要注意合同文本、往来函件等法律文书的保管与存档,重要文书要缴集团公司统一存档。
三、扎实推进经营风险防控工作。
一要进一步清理债权债务。前期,集团公司对相关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理,取得了一定成效。各公司也要组织一次集中清理,对梳理出来的历史遗留问题,要与集团法务、审计商量,尽快拿出处理意见,要确定专人落实并有成果。对于债权,要建立和落实跟踪机制,不能放任不管,更不能造成追诉失效。今后,各公司要定期清理,避免坏账、死账,并要求逐年降低应收账款,从而降低企业财务成本,确保公司良性发展。集团各分管领导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平时检查、督查时的重点工作来抓。
二要落实责任追究制。要秉承“公司是大家,发展靠大家”的理念,营造“忠诚勤勉”的工作氛围。对于工作中勤勤恳恳、办事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,特别是中青年同志,该提拔的提拔,该提薪的要提薪。对工作中存在敷衍了事、损害公司利益的,发生一起,查处一起。对于因主观原因使公司合法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,对直接责任人除应实行一票否决,直接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外,还应追究其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;对主要领导要追究领导责任。
二0一八年九月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