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团所属各公司、各部门:
     为完善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,建立规范合理的员工流动秩序,充分调动各单位育人、用人的积极性,依据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 》(博瑞控股[2013]9号)文件精神,现就切实做好员工离职退职工作通知如下:
     一、要高度重视年度绩效考核工作,充分应用考核评比的结果,实行末位淘汰制。考核后,要根据考核得分多少,对本公司员工进行排序,考核评比优秀的,该重奖的要重奖,该提拔重用的要提拔重用;考核排名落后的该调整的要调整,考核排名为最后一位的原则上要辞退,真正做到优胜劣汰。
     二、各单位要以年终考核为契机,对现有员工进行分析和处理,对已经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,本次及今后都严格按以下规定处理:   
    1、签订劳动合同的本公司员工,凡男职工年满60周岁、女职工年满55周岁的,必须及时办理退休手续。
     2、因工作需要,可以从办理退休手续后的员工中返聘或从机关事业单位、其他企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中聘用急需的工作人员,但返聘或聘用人员,男不得超过65周岁,女不得超过60周岁。
     3、确因专业技术岗位需求要继续聘用的,报请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后,可以一年一聘,但男职工超过70周岁、女职工超过65周岁无论何种理由都一律不再聘用。
     4、返聘或聘用人员尚未签订聘用协议的,要及时完成签订工作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。
     5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,返聘或聘用人员不再享受聘用方提供的五险福利待遇,但聘用方要为返聘或聘用人员提供意外伤害险,其他商业保险聘用方不负责承担。
     三、参照《浙江博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》(博瑞控股〔2012〕9号)文件,各单位需提前三十天通知离职退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,离职退职员工必须及时办好相关交接手续,以保持工作的连贯性,同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。
    四、离职退职工作是集团公司一项重大的人事改革,各单位要周密安排、认真把握,精心实施、积极配合,把制度落到实处,主要领导要亲自抓,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,使员工离岗工作平稳有序的进行,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0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