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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13-8-30    浏览:2322
集团所属各公司、各部门:
    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工作,根据岗位设置原则,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     一、积极转变观念,建立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。
要进一步以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用人机制,在集团公司内建立权责清晰、分类科学、机制灵活、监管有力,符合本企业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,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、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。集团所属各公司要改变以往的做法,从旧的管理模式中摆脱出来,更新观念,把聘用制度作为本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,把岗位管理制度作为本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,在思想观念上充分认识转变,在具体工作中充分适应转变,在管理环节上充分体现转变。
    二、严控人员编制,合理引进和优化配置人力资源。
    集团所属各公司、各部门要坚决避免几个部门管一个事,机构臃肿、人浮于事、效率低下等问题,控制人员编制,严格界定管理岗位、专业技术岗位、工勤技能等岗位的工作人员数量。要定期对各部门现有人员岗位进行梳理和分析,表现优秀的该重用的重用,不能胜任的该调整的调整,年龄已到该退休的要退休,考核不合格的该解聘的解聘。要引入人才竞争机制,对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打破身份、资历、年龄界限,大胆引进和使用。要逐步解决“干活多少一个样,工作水平高低一个样,贡献大小一个样”等不合理问题,实行以事设岗、以岗定人、逐级聘用、分级管理、竞争上岗的管理制度,逐步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、职位能上能下、待遇能高能低的人事管理体系。同时必须健全以岗位职责为依据的考核机制,根据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,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,重点考核工作实绩。考核结果要作为调整岗位、续订或解除聘用合同等的依据。
    三、履行监管职能,完善岗位核准备案制度。
    建立和完善博瑞集团人事管理核准备案制度,是人力资源部门履行集团公司人事监管职能的客观需要,是规范企业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。今后凡涉及集团所属各公司、各部门岗位变动、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、人员调配等有关工作,都要经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备案后,方可办理有关手续。未经事前核准备案的,一律不予认定岗位等级、不予兑现工资待遇。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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